系统运行类(2021年8月热点问题)
发布时间:2021-09-24 09:41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1.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中,身份验证状态有哪些?有什么含义?
答: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的身份验证状态有以下五种:
【待验证】:人员信息未报送成功时的默认状态;
【验证中】:表示尚未获取到公安机关的居民身份登记信息,再次报送人员信息时,系统会自动获取验证结果,或通过“状态更新”功能手动更新;
【验证通过】:表示采集的人员信息与公安系统的信息是一致的;
【验证失败】:表示该自然人身份信息与公安机关的居民身份登记信息不一致,可以核实后将信息修改正确,如果确认无问题的,需要去办税服务厅做“特殊信息采集”,客户端通过“状态更新”功能手动更新;
【暂不验证】:表示该自然人身份证件类型为非居民身份证(如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护照等),目前尚无法进行验证,可以忽略该结果,正常进行后续操作。
2.新办纳税人使用电子税务局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模块,验证成功后已按要求设置密码,但是再次登录时忘记密码。请问应如何处理?
答:纳税人在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模块中设置的再次登录密码,仅适用于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模块。如若丢失,可以在再次登录界面点击“忘记密码”,录入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姓名、验证码、法人手机号码后四位及获取的手机验证码等信息后点击“确认”,在弹框内设置新密码。设置后可使用新密码再次登录,继续办理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业务。
3.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填写了《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0001011814|企业招用退役士兵扣减增值税优惠”,点击“申报”,提示“调用征管系统服务失败,错误代码(103),异常原因:***减免税额合计值大于减免额度。减免事项代码为:SLSXA031900491,合计减免税额为:***,减免额度为:0”。请问是什么原因,应如何处理?
答:该提示是金三核心征管系统接口返回的报错信息,指向纳税人没有对应减税项目的减免额度。遇到上述问题,请核实纳税人是否存在有效的企业退役士兵采集信息,若不存在,请据实采集后再申报;若存在,请核实是否存在可用的减免额度,若没有可用的减免额度,请据实修改申报内容。
4.纳税人为出口退税企业,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附列资料五(附加税费情况表)(以下简称“附表五”)中“增值税免抵税额”列次未带出数据,也不能填写。请问是什么原因,应如何处理?
答:按照填表说明,附表五第2列“增值税免抵税额”填写上期经税务机关核准的增值税免抵税额。目前,金三核心征管系统该列次根据出口退税“税额核准日期”审核的“税额核准免抵税额”自动带出,电子税务局该列次从金三核心征管系统接口取数,且不可修改。遇到该问题,请排查该纳税人上期是否存在已经核准的增值税免抵税额。若没有增值税免抵税额,则不会带出数据。若上期有增值税免抵税额,但还没有审核,则需先进行审核,系统会根据税额核准日期判断在本期还是下期带出。
征收管理类(2021年8月热点问题)
发布时间:2021-09-24 09:41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1.开具机动车专用发票时,数量能填写小数吗?
答:开具机动车专用发票时,数量必须为整数,当车辆价格大于单张专用发票开具限额时,需要到主管税务机关提升开票限额。
2.我公司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领用金税盘开具增值税发票。我公司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后,是否可以继续使用现有税控专用设备开具发票?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1年第5号)第七条规定,已经使用金税盘、税控盘等税控专用设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可以继续使用现有设备开具发票,也可自愿向税务机关免费换领税务UKey开具发票。
因此,你公司既可以继续使用现有金税盘、税控盘等税控专用设备开具发票,无需缴销现有税控专用设备及发票;也可以本着自愿原则向税务机关免费换领税务UKey开具发票。税务UKey 由税务机关免费发放,并由税务机关提供免费服务。
其他税费类(2021年8月热点问题)
发布时间:2021-09-24 09:4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1.湖南省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时间和个人缴费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答: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湘医保发〔2021〕31号)第二条第五款规定,城乡居民按年度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2022年度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原则上为2021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未如期达到规定参保率的统筹地区,可将集中参保缴费期适当延长至2022年2月28日。除已明确的特殊情形外,未在规定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原则上不得中途参保、享受医保待遇。
第二条第三款规定,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1〕32号)要求,综合考虑我省居民医保基金支撑能力和稳步提高居民医保待遇保障水平等因素,2022年度全省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320元/人。
所得税类(2021年8月热点问题)
发布时间:2021-09-24 09:39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1.我公司既生产服装,同时也从事其他类型的业务,发生的研发费用可按100%的比例在税前加计扣除吗?
答:考虑到企业多业经营的情况,在确定企业是否属于制造业企业时,按照收入指标来界定。具体是:享受按100%比例加计扣除的制造业企业是指以制造业业务为主营业务,享受优惠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的企业。如果2021年你公司生产服装取得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则在2021年你公司的研发费用可按100%的比例计算加计扣除;如果你公司生产服装收入占比低于50%,则不能按 100%加计扣除,但可以按75%的比例加计扣除,负面清单行业除外。
2.企业从业人数波动较大,各个时间点从业人数可能不一致,如何确定从业人数是不是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
答: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从业人数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企业可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得出全年季度平均值,并以此判断从业人数是否符合条件。
3.视同独立纳税人缴税的二级分支机构是否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答:现行企业所得税实行法人税制,企业应以法人为主体,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由于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经营情况应并入企业总机构,由企业总机构汇总计算应纳税款,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增值税类(2021年8月热点问题)
发布时间:2021-09-24 09:37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1.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是年(会计年度)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还是连续12个月销售额500万及以下?
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第二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下简称‘规定标准’)的,除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本办法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简称“应税行为”)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上述文件规定的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
2.我企业为对外提供餐饮服务的业务,我单位收到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农产品3%专票,是否可以按照9%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第二条规定,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3.公司注销时仍有留抵的进项,该部分留抵税额在企业注销时能申请退回吗?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第六条规定,一般纳税人注销或被取消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资格,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其存货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留抵税额也不予以退税。
4.我公司目前属于按季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随着经营规模扩大,计划在8月份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9月1日生效。请问我公司二季度的申报应如何办理?
答:你公司需要在 10 月份申报期内办理两项申报业务:一是办理9 月税款所属期的一般纳税人申报;二是办理 7-8 月税款所属期的小规模纳税人申报。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按季申报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在季度中间由小规模纳税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其对应的小规模季度属期申报(即你公司7-8 月所属期的申报),均统一以季度销售额 45 万元的标准来判断是否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即,如果你公司7-8月销售额未超过 45万元的,仍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