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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税务局:吉林某集团收储经销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 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

纳税人名称 吉林***集团收储经销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或社会信用代码 91220106702573006C

注册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或其他证件号码) 王某某,男性,220103********2113

案件性质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 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

主要违法事实相关法律依据及税务处理处罚情况 经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2年01月0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非法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1621份,金额92701.92万元,税额12051.25万元;二、对外虚开增值税销项发票1109份,金额109544.14万元,税额14240.74万元;三、采取偷税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1405.41万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追缴税款1405.41万元的行政处理、处以罚款1392.66万元的行政处罚,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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