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名称 吉林***集团收储经销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或社会信用代码 91220106702573006C
注册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号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或其他证件号码) 王某某,男性,220103********2113
案件性质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 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
主要违法事实相关法律依据及税务处理处罚情况 经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2年01月0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非法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1621份,金额92701.92万元,税额12051.25万元;二、对外虚开增值税销项发票1109份,金额109544.14万元,税额14240.74万元;三、采取偷税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1405.41万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追缴税款1405.41万元的行政处理、处以罚款1392.66万元的行政处罚,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