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问答 > 青海  >  青海省税务局:主题“个税改革2019红利满满 汇算清缴2020继往开来”

青海省税务局:主题“个税改革2019红利满满 汇算清缴2020继往开来”

09-29 汇算清缴 我要评论

青海省税务局:主题“个税改革2019红利满满 汇算清缴2020继往开来”

时间 2020-03-20 15:00:00

嘉宾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主持人2020-03-20 15:00:00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个税改革2019红利满满  汇算清缴2020继往开来”网络直播现在开始。

问题12020-03-20 15:00:47

如何快速直观知道我是否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2020-03-20 15:01:26

对绝大部分2019年1月至12月固定在一个单位上班、领工资的纳税人来说,如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均已及时报送至单位,每月发工资时单位依法扣缴了个人所得税,年

度内未发生大病医疗、捐赠支出的,纳税人年度预缴税额基

本与年度应缴税额相同,这种常见的“工薪族”不需要办理

年度汇算。

  如果您不能确定自己是否全年预缴的税款与应纳税款是否一致,您可以登录税务总局官方发布的手机个人所得税APP 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根据引导进行相关操作,查看、确认或补充完善本人综合所得相关收入、扣除等,系统可以自动计算出预缴税款与应纳税款二者差额。需要退税的,您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申请退税;年收入 12 万元以上且补税金额大于 400 元的,则需办理年度汇算。您也可就相关问题咨询专业人士。

问题22020-03-20 15:05:28

年度汇算时,可减除的扣除项目有哪些?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2020-03-20 15:06:09

依据税法第六条,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

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因此,年

度汇算时,四项综合所得收入加总后,可减除的项目有:

(1)基本减除费用6万元;

(2)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3)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4)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包括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以及国务院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项目;

(5)个人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同时,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以纳税人一个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额;一个纳税年度扣除不完的,不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问题32020-03-20 15:10:11

哪些捐赠可以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2020-03-20 15:10:44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

一、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二、企业和个人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问题42020-03-20 15:13:32

年度汇算应该什么时间办理?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2020-03-20 15:14:44

您应当在取得综合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年度汇算。也就是说,您应当在2020年3月1日至6 月30日办理2019年度综合所得的年度汇算。另外,您如果有下列情形,还需要注意以下三个时间点:

 (1)如果您需要所在单位为您代办 2019 年度的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您需在2020年4月30日前与单位进行书面确认;逾期未确认的,则您需在2020年6月30日前自行办理年度汇算。

 (2)如果您2019 年综合所得全年收入额在6万元以下但被预扣过税款,您可在3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通过网络以简易方式申请退税;此时,您只需简单填写或确认您已预缴税额、本人银行账户信息,即可快捷申请退税。

 (3)如果您是无住所居民个人,并在取得综合所得的次年6月 30日之前离境的,您也可在离境前办理年度汇算。

问题52020-03-20 15:17:20

我该去哪儿办理年度汇算?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2020-03-20 15:18:08

按照方便就近原则, 如您选择自行办理年度汇算申报或者委托第三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申报的,应当向您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申报;如您有两处及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可选择其中一处

进行申报。如您没有任职受雇单位,则向您户籍所在地或者

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无论您是选择网络申报还是

至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年度汇算申报地点均按上

述规则确定。

  如您选择由单位代办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您直接将相关资料提交单位即可,由单位在年度汇算期内向其主管税

务机关办理申报。

问题62020-03-20 15:20:58

我是个自由职业者,该去哪里办理 汇算 ?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2020-03-20 15:21:04

如果您 2019 年度没有取得过工资薪金、仅有劳务报酬(或者稿酬,或者特许权使用费),您可向您户籍地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算,也可向您经常居住地税务机关办理。

问题72020-03-20 15:22:33

我该为年度汇算准备哪些资料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2020-03-20 15:23:33

在办理年度汇算前,您需要准备好您的收入、三险一金、

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年金、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

或税延养老保险)、捐赠、税收优惠、已纳税款等相关信息或资料,以备您填报申报信息时使用。

问题82020-03-20 15:24:26

我对收入纳税信息有异议怎么办?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2020-03-20 15:25:04

您在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查询本人的收入纳税记录时,如对相关数据有疑问,可就该笔收入纳税记录咨询支付单位。如果您确定本人从未取得过记录中的某一项,您可直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 APP 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就该笔记录发起申诉并进行承诺;申诉后该笔收入将不纳入您年度汇算。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如果您取得了该笔收入,仅是对相关金额有异议,请不要通过上述渠道申诉,可联系支付单位请其更正。

问题92020-03-20 15:25:43

年度汇算结束后,我需要留存哪些资料备查?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2020-03-20 15:26:02

汇算清缴结束后,您需要将与您的收入、专项扣除、专

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捐赠、享受税收优惠、已预缴税款、

补退税款等相关信息资料留存备查。

  自年度汇算期结束留存5年(2020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问题102020-03-20 15:27:25

有哪些申报渠道可供选择?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2020-03-20 15:27:51

手机个人所得税 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可以方便快捷地通过网络远程办理年度汇算,推荐您使用该方式,并根据软件提示和引导完成申报。网络方式办理年度汇算的,获得退税时间相对更快,缴税更加便捷,还可以随时关注本人的申报、退税(补税)进度。如果您不方便网上办理,也可以至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或者将填写好的申报表及相关资料邮寄至指定的税务机关。

问题112020-03-20 15:28:11

用手机个人所得税 APP 申报方便吗?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2020-03-20 15:28:40

手机申报,适合绝大部分收入、扣除事项相对简单且没

有境外所得的纳税人。手机 APP 将为您提供以下服务:

 (1)方便快捷办理年度汇算,并按一定规则预填部分申

报信息,申报过程中给予相应提示提醒,根据申报情况自动计算应退(补)税款,帮助您准确完成申报。

 (2)查询退税进度;核验退税银行卡;获得退税时间较

其他申报渠道更短(与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一样)。

 (3)提供多种缴税方式(网上银行、第三方支付等)。

 (4)随时查询本人的收入纳税情况等信息。

(5)如您申报存在问题可获取税务机关点对点的提示等。

【特别提醒】您可在各大主流手机应用市场搜索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个人所得税”并下载安装(请认准正版图标 )。您还可以登录国家税务总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扫码下载。

手机APP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申报,都是免费的。千万勿用非官方软件办理,以防上当受骗!

问题122020-03-20 15:30:47

我用手机选择预填服务办申报时,为什么我有劳务报

酬但相应栏次却显示“0”?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2020-03-20 15:31:23

大多数人的劳务报酬和稿酬收入比较零散,来源不固定。为了更好让纳税人理清并确认自己的收入,您需要点击劳务报酬后,通过【新增】确认并查询导入本人实际取得的相关收入。

问题132020-03-20 15:31:58

我取得的收入支付单位没有代扣代缴税款,我该怎么办?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2020-03-20 15:32:04

如果扣缴义务人在向您支付综合所得时没有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您应当在年度汇算申报时自行补充申报。

问题142020-03-20 15:32:26

发现有单位冒用我身份申报收入该怎么办?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2020-03-20 15:32:34

您通过网络方式办理年度汇算时,如果发现有单位冒用您的身份申报了收入,您可以在办理年度汇算时自行删除被冒用的整条预扣预缴记录。删除后,该项收入不纳入年度汇算。您也可以就冒用身份申报收入情况进行申诉,税务机关将对您的申诉情况进行核实,并及时向您反馈核实情况。需要提醒的是,您在删除和申诉时,需要就有关情况进行承诺。如果进行虚假删除或申诉导致少缴税款,会影响您的纳税信用,情况严重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问题152020-03-20 15:33:42

我的税会退到哪里?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2020-03-20 15:33:54

您的退税申请,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会将退税资料发送人民银行(国库),由其退还至您指定的本人在中国境内开设的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中。

问题162020-03-20 15:34:06

可以将退税款退至他人账户吗?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2020-03-20 15:34:16

一般情况下不可以。为了保证您的资金安全,退税款只能退还至您本人的账户。

问题172020-03-20 15:34:47

什么是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2020-03-20 15:34:59

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须具备以下条件:

 (1)银行账户需为纳税人本人的银行开户;

 (2)为了避免退税不成功,建议您填报 I 类账户,具体可以通过网上银行或直接向开户银行查询(一般情况下工资卡均为I 类账户);

 (3)收到退税前,请保持银行账户状态正常。如果您的银行账户处于注销、挂失、未激活、收支有限额、冻结等状态,均会影响您收到退税。

  为便于您更好地办理退税业务,税务部门与国库部门联合提供了核验服务,但一般需要您在申请退税前 3 天填报相关账户。填报后,您可及时通过填报渠道关注核验结果;如果核验未通过,请及时确认并重新填报银行账户。

问题182020-03-20 15:36:39

我不想要退税还需要办理年度汇算吗?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2020-03-20 15:36:48

不用。申请退税是您的权利,您如果放弃则无须办理年度汇算。

问题192020-03-20 15:36:57

我如何办理补税?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2020-03-20 15:37:07

如果年度汇算需要补税且不符合可免于办理年度汇算补税情形的,应当在 6 月 30 日前完成年度汇算申报并及时补缴税款。具体可以通过网上银行、办税服务厅 POS 机刷卡、银行柜台、非银行支付机构(第三方支付)等方式补缴。

问题202020-03-20 15:37:32

年度汇算时需要补税的,应该在什么期限补缴完毕?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2020-03-20 15:37:47

年度汇算申报后,如果您需要补税,请您在 2020 年 6 月30 日前补缴税款,否则将从 2020 年 7 月 1 日起按照每日万分之五加收滞纳金。

问题212020-03-20 15:38:08

我有多个任职单位,该向哪里办理年度汇算?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2020-03-20 15:38:23

如您一个纳税年度当中就职于多个单位,您可以在其中任意选择一个单位的主管税务机关作为您的年度汇算税务机关。该税务机关将负责受理您的纳税申报、为您办理退(补)税,进行后续管理并为您提供相应的纳税服务。

主持人2020-03-20 15:39:40

今天关于“个税改革2019红利满满  汇算清缴2020继往开来”的网络直播到此就结束了,谢谢各位网友的积极提问,我们下期直播再见!

附件:
    分享:

    微信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