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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税务局:青海***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发票违法

青海***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发票违法

发布时间:2021-08-13 00:0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税务行政处罚公示

行政相对人名称 青海***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3***584362Y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宁税二稽罚〔2021〕11号

违法行为类型 青海***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发票违法

违法事实 你公司与开票方无真实货物交易、无资金往来的情况下,取得由中山市***坊商贸有限公司2018年5月22日开具的6份已证实虚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代码:4400173320,发票号码:70727043至70727048,货物品名:*非金属矿物制品*瓷砖,金额514,563.09元,税额15,436.91元,价税合计530,000.00元,上述6份发票于2018年6月30日计入工程成本,并于申报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时税前扣除。2021年4月28日到西宁***建材经营部处换开了6份增值税普通发票。你公司上述行为属于取得不符合规定的发票。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的”及《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关于发布<青海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参考基准>的公告》(2020年第12号)“涉及发票份数不满10份或者票面金额累计不满1万元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对你公司取得的不符合规定发票的行为处以10,000.00元罚款。

处罚金额(万元) 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违法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8-09 00:00:00

处罚有效期 2021-08-09 00:00:00

公示截止期 2022-08-09 00:00:00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西宁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6301000150119928

数据来源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西宁市税务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6301000150119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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