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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税务局:青海荣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其他违法

青海荣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其他违法

发布时间:2020-11-23 00:0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税务行政处罚公示

行政相对人名称 青海荣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30000679185821R

行政相对人代码_2(工商注册号) 91630000679185821R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679185821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91630000679185821R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熊荣成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540126******7018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东税稽罚〔2020〕13号

违法行为类型 青海荣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其他违法

违法事实 (一)企业所得税 你公司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应纳税所得额为1,146,332.64元,本年度非该企业固定资产维修费用入管理费用2,098.00元,调增后应纳税所得额为1,148,430.64元,应纳企业所得税287,107.66元,已纳企业所得税286,583.16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524.50元。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 你公司“东郡丽都二期”房地产项目总占地面积22,822.04㎡,总建筑面积59,858.87㎡,总可售面积55,469.58㎡,公共用房总面积4,389.29㎡。 以前年度销售面积41,833.59㎡,公共用房分摊面积3,310.28㎡,换算成土地面积为17,230.48㎡,剩余土地面积5,591.56㎡。 2017年度销售面积4,627.43㎡,公共用房分摊面积366.17㎡,换算成土地面积为1,905.95㎡,剩余土地面积3,685.60㎡,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11,056.81元,已纳城镇土地使用税4,140.00元,应补缴城镇土地使用税6,916.81元。 2018年度销售面积2,570.50㎡,公共用房分摊面积203.40㎡,换算成土地面积为1,058.74㎡,剩余土地面积2,626.86㎡,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7,880.58元,已纳城镇土地使用税3,900.00元,应补缴城镇土地使用税3,980.58元。 2019年度销售面积163.72㎡,公共用房分摊面积12.96㎡,换算成土地面积为67.43㎡,剩余土地面积2,559.43㎡,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7,678.28元,已纳城镇土地使用税3,900.00元,应补缴城镇土地使用税3,778.28元。 2017年-2019年合计应补缴城镇土地使用税14,675.67元。 (三)房产税 你公司2016年、2017年签订了三份商业铺面租赁合同,均存在免租期未缴纳房产税情况。与北京捷越联合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签订商铺铺面租赁期限为2年,即自2017年5月1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止,其中2017年5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免收租金。该房屋位于东郡丽都二期1号楼第三楼东侧,面积为307.89平方米,账面库存商品单位面积成本4700.00元,房屋原值为1,447,083.00元,2017年应申报缴纳房产税2025.92元。 与李长命签订商铺铺面租赁期限为5年,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对少缴企业所得税524.50元,处以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即262.25元;对少缴城镇土地使用税14,675.67元,处以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即7,337.84元;对少缴房产税75,817.65元,处以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即37,908.83元;对少缴印花税61.80元,处以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即30.90元。合计45,539.82元。

处罚金额(万元) 4.553982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违法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1-16 00:00:00

处罚有效期 2020-11-16 00:00:00

公示截止期 2020-11-23 00:00:00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海东市税务局稽查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632100015021453B

数据来源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海东市税务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63210001502145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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