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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税务局:购入固定资产,兼用于简易计税项目及一般计税项目,固定资产进项税是否可以全额抵扣?

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问题

留言时间:2020-03-19

纳税人所属地

青海

问题内容

购入固定资产,兼用于简易计税项目及一般计税项目,固定资产进项税是否可以全额抵扣?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青海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3-27

答复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36号

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青海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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