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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税务局:青海天洁置业有限公司-其他违法

青海天洁置业有限公司-其他违法

发布时间:2021-11-12 00:0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税务行政处罚公示

行政相对人名称 青海天洁置业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32126579936229X

行政相对人代码_2(工商注册号) 91632126579936229X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579936229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91632126579936229X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王建亮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310101******1212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东税稽罚〔2021〕9号

违法行为类型 青海天洁置业有限公司-其他违法

违法事实 (一)增值税 1.2018年度 2018年7月、10月、11月出租地下停车位收取租金133,000.00元,计入预收账款未申报缴纳增值税,应补缴增值税2,533.34元;2018年3月收取赵广文8-43号商铺租金69,670.00元,计入其他应付款未申报缴纳增值税,应补缴增值税3,317.62元。 2.2019年度 2019年1月、4月、6月、11月出租地下停车位收取租金197,000.00元,计入预收账款未申报缴纳增值税,应补缴增值税3,752.37元。 3.2020年度 2020年3月、6月、9月出租地下停车位收取租金158,800.00元,计入预收账款未申报缴纳增值税,应补缴增值税7,561.91元;2020年6月转让固定资产路虎车取得收入85,000.00元,计入固定资产清理账户未确认收入,应补缴增值税1,650.49元。 2018年应补缴增值税5,850.96元,2019年应补缴增值税3,752.37元,2020年应补缴增值税9,212.40元,合计应补缴增值税18,815.73元 (二)企业所得税 1.2018年度 2018年收取停车位租金133,000.00元,计入预收账款未确认收入,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26,666.67元。 2018年收取赵广文8-43号商铺租金69,670.00元,计入其他应付款未确认收入,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6,352.38元。 2018年将业务招待费计入其他费用进行税前扣除200,214.70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68,227.78元,企业已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88,141.90元,2018年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80,085.89元。 以上合计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73,104.94元,扣除此次查补的营业税金及附加23,996.19元,最终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49,108.75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62,277.19元。 2.2019年度 2019年收取停车位租金197,000.00元,计入预收账款未确认收入,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87,619.05元。 2019年5月转让车辆青BK1337取得收入28,000.00元,计入固定资产清理账户未确认收入,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7,456.31元,扣除原车残值7,415.33元,实际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040.98元。 2019年业务招待费计入其他费用进行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对少缴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的行为,各处以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对未按规定申报缴纳印花税的行为处以1倍的罚款,罚款合计113,012.30元。

处罚金额(万元) 11.301236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违法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1-03 00:00:00

处罚有效期 2021-11-03 00:00:00

公示截止期 2022-11-03 00:00:00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海东市税务局稽查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632100015021453B

数据来源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海东市税务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63210001502145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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