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杭州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西4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5-13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
近期,我局接到有关部门转来的您在杭州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完善经济适用房税收政策的建议》,现对您的建议答复如下:
税务部门积极落实普通住房开发优惠政策,对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增值额未超过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但此类优惠享受的前提是分类清算。建议中关于“加大对政府经济适用房项目税收政策支持,减轻商铺的土地增值税税负”诉求,我们已从扶持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项目的角度,向上级税务部门提出建议,争取政策支持。
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