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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税务局:关于我市营商环境的问题与建议!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2019339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2019339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19-05-1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

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何晓霞等委员在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我市营商环境的问题与建议》(第2019339号)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关于“重复征税”问题

2016年5月1日开始,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结束了营业税和增值税并存局面,全部环节都交增值税,下游环节适用抵扣计税方法的可以抵扣上游环节的增值税,从而打通增值税抵扣链条,消除重复征税,减轻纳税人负担。

二、关于“营改增”后,税收负担“不降反升”问题

我国坚持减税与完善税制并重,采取“分步走”的方式,先局部再全国,分行业逐步推进“营改增”试点,按照现代税制的要求逐步推进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增值税税制。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这4大行业纳入试点范围,实现增值税对货物服务的全覆盖,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2017年7月1日,取消13%的税率,四档税率简并至三档,原按13%征税的与居民生活、农业生产、文化宣传相关的23类货物改按11%征税,构建更加公平、简洁的增值税制度;2018年5月1日,将制造业等行业的适用税率由17%降至16%,将交通运输、建筑等行业适用税率由11%降至10%。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企业退还期末留抵税额。

今年,4月1日我国全面推进深化增值税改革,将制造业等行业的适用税率由16%降至13%,将交通运输、建筑等行业适用税率由10%降至9%。进一步扩大进项税抵扣范围,完善抵扣链条,试行期末留抵退税制度,减少因留抵导致的企业资金占压问题。此外,对税负可能上升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推出进项税额加计抵减10%的政策。

我局严格落实深化增值税改革的减税政策,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落地,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让纳税人实实在在感受到减税降费带来的红利。

三、关于建立健全“最多跑一次”改革,落实“妈妈式”服务问题

近年来,市税务局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妈妈式”服务要求,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突破口,撬动各领域改革,聚焦纳税人反映集中的办税环节痛点、堵点、难点,以大幅缩短办税时间、最大限度提高办税效率为目标,推进纳税便利化,持续为市场经济主体减负松绑。

(一)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化应用网上办税、自助办税、手机办税、容缺办税等方式。与有关部门联合设立社保服务大厅、不动产交易统一受理窗口,有146项办税事项100%实现“最多跑一次”,其中90%的事项实现“一次也不用跑”。加大电子税务局的应用力度,推广建设电子税务局体验中心,减轻办税厅压力,实现涉税服务事项100%一网通办。

(二)减轻企业负担。积极落实中央提出“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落实好降低增值税税率、提高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扩大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范围、提高个税起征点和增加六项扣除、提高出口退税率、降低社保费率等政策。2018年,全市税务系统办理减免税费132.86亿元,增长10.52%,另有纳税申报时直接减免30多亿元。

(三)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五问入企、五心服务”“万名党员进万企,领导干部下基层”、税企座谈会等活动。出台关于“妈妈式”服务、助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服务上市拟上市企业3个20条意见,深化出口退税服务的15条意见,不断优化我市税收营商环境。

下一步,我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和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以及国家税务总局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试点工作的要求,围绕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调查涉税指标,结合国内营商环境评价要求,对标国际先进纳税服务水平,积极有为,主动创新,充分发挥台州民营经济先发优势,勇当改革先行先试排头兵,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突破口撬动各领域改革,健全完善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工作机制,以大幅缩短办税时间、最大限度提高办税效率为目标,推进纳税便利化改革,持续为市场经济主体减负松绑。

联系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 联系人:厉吕君

联系电话:88528672                 邮编:318000

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

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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