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抵增值税是否可以退
留言时间:2019-11-19
纳税人所属地
浙江
问题内容
我司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发项目为亏损项目,造成项目全部销售完毕后仍有大量增值税留抵。请问在项目公司注销时是否可以申请退还全部增值税留抵税额?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浙江省
答复时间
2019-11-19
答复内容
浙江财税12366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在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如果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关于留抵退税的相关规定,可以享受留抵退税政策。
同时,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规定:“六、一般纳税人注销时存货及留抵税额处理问题
一般纳税人注销或被取消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资格,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其存货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留抵税额也不予以退税。”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拨打0571-1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