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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税12366服务中心:二手房税费计算

09-30 二手房税费计算 我要评论

二手房税费计算

留言时间:2020-03-03

纳税人所属地

浙江

问题内容

请问买二手房需要交哪些税?

满两年和不满两年差别在哪里?

满不满两年的计算,是按照什么时间到什么时间?

如果有网签,是按照网签时间点计算还是根据过户时间点计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浙江省

答复时间

2020-03-04

答复内容

浙江财税12366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在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1、杭州市区房屋买卖:

出让方(个人)

增值税及附加:住宅(不含自建), 未满2年,不含税收入×5.6%;超过2年(含),免征。

个人所得税:住宅,(转让收入-住房原值-合理费用-转让过程中缴纳的税金)×20%;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按住房转让收入的1%核定征收;转让五年唯一生活用房免征。

土地增值税:住宅,免征。

印花税:住宅,免征。  

承受方(个人)  

契税:家庭唯一住房,90平方及以下,1%;90平方以上,1.5%。

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90平方及以下,1%;90平方以上,2%。

既非家庭唯一住房,也非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3%。

印花税:住宅,免征。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规定:三、纳税人申报时,同时出具房屋产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且二者所注明的时间不一致的,按照“孰先”的原则确定购买房屋的时间。即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早于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的,以房屋产权证注明的时间为购买房屋的时间;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早于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的,以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为购买房屋的时间。

个人销售住房暂以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申报的时间作为其销售房屋的时间。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拨打0571-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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