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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税12366服务中心:企业销售废旧固定资产如何纳税申报,发票如何开具

企业销售废旧固定资产

留言时间:2020-03-25

纳税人所属地

浙江

问题内容

企业销售已抵扣进项的废旧固定资产要卖给别的企业,销售废旧固定资产要如何纳税申报,发票如何开具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浙江省

答复时间

2020-03-25

答复内容

浙江财税12366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在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规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拨打0571-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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