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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12366中心:春节公司发放员工过节礼盒及过节购物卡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个税?

春节发员工福利个税问题

留言时间:2021-01-22

纳税人所属地

浙江

问题内容

请问春节公司发放员工过节礼盒及过节购物卡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个税?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浙江省

答复时间

2021-01-25

答复内容

浙江12366中心答复:

 您好:您在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7号)规定,

第六条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

第八条 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有价证券的,根据票面价格和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第二十四条 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应税款项时,应当依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预扣或者代扣税款,按时缴库,并专项记载备查。

前款所称支付,包括现金支付、汇拨支付、转账支付和以有价证券、实物以及其他形式的支付。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拨打0571-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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