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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12366中心:建筑施工水电费代扣代缴问题

建筑施工水电费代扣代缴问题

留言时间:2021-04-20

纳税人所属地

浙江

问题内容

我司作为建设方与施工方签署了建筑施工总包合同,合同规定施工水电费由施工方承担, 但是我司并不是业主, 与业主之间也无租赁合同,这样的情况下可以让业主作为一般纳税人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给施工方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浙江省

答复时间

2021-04-22

答复内容

浙江12366中心答复:

 您好:您在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业主若是个人的话根据目前的政策只有在出租、销售不动产时才可以代开专票,业主若是企业的话根据实际业务和收票方需求开具发票。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拨打0571-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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