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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12366中心:企业分立重组,成立新公司,新公司股东和股权占比与原公司均相同,现原公司将不动产转移到新公司,请问不动产转移是否要征增值税?

重组过程不动产增值税

留言时间:2022-01-29

纳税人所属地

浙江

问题内容

企业分立重组,成立新公司,新公司股东和股权占比与原公司均相同,现原公司将不动产转移到新公司,请问不动产转移是否要征增值税?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浙江省

答复时间

2022-02-09

答复内容

浙江12366中心答复:

 您好:您在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一、营改增试点期间,试点纳税人[指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称《试点实施办法》)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有关政策

  ……

(二)不征收增值税项目。

 ……

 5.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拨打0571-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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