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关于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2022434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信息来源: 市税务局 发布时间: 2022-07-25 17:56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余华君等2名委员在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第2022434号提案《关于加强大学生自主创业政策支持的建议》收悉,经研究,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积极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助力大学生自主创业,是稳就业保民生的重要举措。一直以来,我局高度关注大学生群体自主创业情况,全力落实相关税费优惠政策。这些税收优惠政策包括:
重点群体创业税费扣减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是指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的学生;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
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
二、结合减税降费扩大宣传服务
(一)多层次、多渠道宣传,及时传递政策信息。充分利用短信、税企邮箱、微信公众号、移动客户端、12366热线、媒体、办税厅、纳税人学堂等方式,开展既全面覆盖又精准靶向的减税降费政策宣传,将新业态灵活就业人员的税收优惠政策及时传递给广大纳税人,扩大优惠政策知晓面。
(二)创新宣传培训模式,打造大宣传格局。积极对接各相关单位,协同开展各项政策宣传,扩大宣传效应。创新开通“直播间”“云课堂”等模式,为纳税人提供网络互动、点播下载回看等培训新体验。
三、“线上+线下”优化纳税服务
(一)结合发展态势,响应企业需求。持续促进浙江省电子税务局的深入推广和全面应用,稳步拓展网上办理事项范围,引导纳税人、缴费人通过电子税务局、税务APP、征纳沟通平台等线上渠道进行办税缴费和征纳互动,实现退税、社保费往期补缴等多项业务网上办理。
(二)依托征纳平台,强化服务举措。靶向推送助企政策,增强辅导的专业性和实用性。通过“税企通”“征纳沟通平台”“钉钉”等渠道,将新业态灵活就业人员的税收优惠政策精准推送助企优惠政策,积极帮助灵活就业人员多渠道就业,同时加强税收宣传咨询管理,做好12366热线管理,及时准确答复税收咨询。
(三)回归线下服务,提升办税能力。通过“讲师团”“助企服务员”“万民党员进万企”等形式,点对点进行税收宣传,对纳税人提供精准化、个性化辅导培训,确保减税降费政策应知尽知、应减尽减,提高纳税人明政策、知流程、会填报、熟操作等办税能力,切实增强纳税人的获得感。
以上会办意见,供贵单位参考。
联系人:曹艺 联系电话:13906553229
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
2022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