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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税务局:通过“应付股利”科目将红利分配到各股东个人名下,但实际未支付股利,被税务局稽查处罚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东***食品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6450298F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注册号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75**0298

法定代表人: 陈1某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440520********5933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潮税一稽 罚 〔2022〕 3 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他违法

违法事实: (一)2020年12月31日,你公司通过召开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决定按持股比例分利2999877.12元,并在2020年12月31日转63号凭证通过“应付股利”将红利分配到各股东个人名下(陈1某2679344.64元,陈2某85248.00元,陈3某117642.24元,林某某117642.24元,应交个人所得税599975.43元),按规定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599975.43元(陈1某535868.93元,陈2某17049.60元,陈3某23528.45元,林某某23528.45元),同时计提代扣个人所得税599975.43元(陈1某535868.93元,陈2某17049.60元,陈3某23528.45元,林某某23528.45元)。上述股利尚未支付给相应股东,也没有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2018年1月你公司一处房产竣工,通过1月转45号凭证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3388716.78元,该处房产***公司于2019年开始缴纳房产税,2018年该处房产没有缴纳房产税,存在少缴纳房产税问题。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六十九条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对未缴税款处百分之五十的罚款313034.28元。 即:(599975.43+26093.12)×50%=313034.28元

罚款金额(万元): 31.303428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4-19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3-04-19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5100MB2D03557A

数据来源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5100MB2D03557A

地方编码: 44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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