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潮州市***实业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98E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注册号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618***398
法定代表人: 吴某某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445121********7017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潮税一稽 罚 〔2022〕 4 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他违法
违法事实:
一、未按规定足额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湘桥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清算审核结论通知)(湘税二所税通﹝2020﹞20035号),以及该司提供《“一品”项目开发成本明细表》,你公司可售面积单位工程成本=成本对象总成本÷成本对象总可售面积=1168568571.36÷254984.53=4582.90元。 1.2018年结转销售收入161410101.3元,结转销售面积29335.7平方米,可扣除已销开发产品的计税成本=已实现销售的可售面积×可售面积单位工程成本=29335.7×4582.9=134442579.53元,已结转成本138817697.05元,多结转成本4375117.52元(138817697.05-134442579.53),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375117.52元。可扣除已销开发产品的税金及附加=7908473.12元(计算方式详见《***企业所得税明细》,土地增值税按税负4.19%计算),已结转税金及附加8275881.54元,多结转税金及附加367408.42元(8275881.54-7908473.12),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67408.42元。 2.2020年结转销售收入61341971.73元,结转销售面积10731.65平方米,可扣除已销开发产品的计税成本=已实现销售的可售面积×可售面积单位工程成本=10731.65×4582.9=49182078.79元,已结转成本39422938.5元,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9759140.29元(49182078.79-39422938.5)。可扣除已销开发产品的税金及附加=3014089.27元(计算方式详见《***企业所得税明细》,土地增值税按税负4.19%计算),已结转税金及附加16771955.16元,多结转税金及附加13757865.89 元(16771955.16-3014089.27),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3757865.89元。
二、未按规定申报缴纳度房产税 根据你公司提供的《从价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该司售楼部建筑面积231.88平方米,房产原值1062682.85元,年应缴纳房产税8926.54元(1062682.85×(1-30%)×1.2%),你公司未按规定申报缴纳2018年度至2020年度房产税。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01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五条、第六十三条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对你公司少缴企业所得税、房产税的偷税行为处以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共计607881.33元。
罚款金额(万元): 60.788133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4-19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3-04-19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5100MB2D03557A
数据来源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5100MB2D03557A
地方编码: 44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