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龙潭税务分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2022年第3号
发布时间:2022-06-14 16:11:57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
因我局采用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的规定,现依法向你邝某某(身份证号码:440184********637X)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惠龙龙潭税税通〔2022〕5号),通知内容详见附件。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税务事项通知书》(惠龙龙潭税税通〔2022〕5号)
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龙潭税务分局
2022年6月14日
因我局采用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的规定,现依法向你邝某某(身份证号码:440184********635X)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惠龙龙潭税税通〔2022〕4号),通知内容详见附件。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税务事项通知书》(惠龙龙潭税税通〔2022〕4号)
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龙潭税务分局
2022年6月14日
《税务事项通知书》(惠龙龙潭税税通〔2022〕4号).pdf
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龙潭税务分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2022年第1号
因我局采用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的规定,现依法向你邱某某(身份证号码:440122********121X)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惠龙龙潭税税通〔2022〕3号),通知内容详见附件。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税务事项通知书》(惠龙龙潭税税通〔2022〕3号)
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龙潭税务分局
2022年6月14日
《税务事项通知书》(惠龙龙潭税税通〔2022〕3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