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怀集县***数码通信店
行政相对人类别: 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44122***0G7213H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注册号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马某某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441224********2753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肇税二稽 罚 〔2022〕 9 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他违法
违法事实: (一)你通信店在2021年3月至2022年4月经营期间存在账外经营取得营业收入,且没有依法申报纳税,造成税款所属期少申报税款所属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合计71,232.91元(619,178.40÷1.13×13%)。具体如下:检查人员在你通信店的经营场所发现24份收款收据,经进一步核实确认上述收据为你通信店在2021年3月至2022年4月期间销售手机给个人取得的收入,涉及的不含税金额合计619,178.40元,且上述销售收入既没有在账簿上记录确认收入也没有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你通信店在2021年10月至2022年4月经营期间存在未将符合结转为营业收入的销售收入及时确认为收入,且没有依法申报纳税。具体如下:你通信店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公司开展政企合作分期项目,双方签订合同约定货款分24个月结算支付,且在套餐营业竣工T+3月28日前开始支付分期款,双方已经确认了2021年10月至2021年12月期间的结算价款34,600.00元(换算成不含税金额30,619.47元),你通信店应在2022年2月至2022年4月期间分期确认上述收入为营业收入,但你通信店未按规定及时确认上述销售收入且没有按期依法申报纳税。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将你通信店在账簿上少列收入、未按规定依法及时申报应税收入,造成少申报增值税销项税额和骗取增值税留抵退税款75,213.44元的行为定性为偷税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对你通信店处少申报税款1倍的罚款,罚款金额75,213.44元。
罚款金额(万元): 7.521344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7-07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3-07-07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1200MB2D02618B
数据来源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1200MB2D02618B
地方编码: 44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