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案例 > 广东  >  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清远市某电气公司逾期未缴纳税款被税务局罚款50%

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清远市某电气公司逾期未缴纳税款被税务局罚款50%

行政相对人名称: 清远市***电气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80***P15T56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注册号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MA***5T5

法定代表人: 谢某某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452123********2605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清高税 罚 〔2022〕 6 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税收管理

违法事实: 2022-02-01至2022-02-28逾期未缴纳税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1〕第49号)第六十八条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因该纳税人逾期未缴纳税款共为26843.65元,并处0.5倍罚款,拟决定处罚金额为13421.83元。

罚款金额(万元): 1.342183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8-16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3-08-16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1800MB2D04234P

数据来源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1800MB2D04234P

地方编码: 441897

附件:
    分享:

    微信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