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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税务局南朗税务分局:中山市某电子工程公司将11张增值税普通发票转借被税务局罚款5万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中山市***电子工程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200***K2B9XC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注册号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MA***9X

法定代表人: 詹某某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440804********1310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中山南朗税 罚 〔2022〕 2 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他违法

违法事实: 你公司将11张增值税普通发票转借***电脑店使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情节严重。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处罚类别: 其他-处罚款50000.00

处罚内容: 处罚款50000.00

罚款金额(万元): 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8-22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3-08-22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南朗税务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MB2D01519K

数据来源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南朗税务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MB2D01519K

地方编码: 4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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