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LB0CX4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注册号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MA5***0CX
法定代表人: 黄某某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441427********001X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穗税一稽 罚 〔2022〕 92 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他违法
违法事实: 你单位在2020年月至2022年2月通过天猫店铺取得线上销售收入(含税)80,912,385.59元,线下销售收入(含税)1,896,333.90元,已申报销售收入(含税)48,848,102.59元,账上反映未申报收入15,009,783.70元,未按所属时期申报滞纳税款收入金额43,130,137.32元,增值税税款4,961,874.21,城市维护建设税347,331.19元税款,未入账收入合计18,950,833.20元,造成少缴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企业所得税及滞纳金。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第三十八条第(一)项、《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的规定,应补缴你单位账外经营收入增值税2,180,184.35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52,612.9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你单位在账簿上不列、少列收入,造成少缴增值税2,180,184.35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52,612.90元的行为属于偷税行为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对你单位处以少缴税款的百分之五十的罚款1,166,398.63元(其中:增值税罚款1,090,092.18元,城市维护建设税罚款76,306.45元)。
罚款金额(万元): 116.639863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9-01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3-09-01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100MB2D041709
数据来源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100MB2D041709
地方编码: 44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