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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税务局:在税务稽查检查过程中财务负责人向检查人员提供虚假的财务资料罚款5万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苏州税一稽罚[2022]18号

案件名称 苏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票违法

处罚事由 在检查过程中你单位财务负责人向检查人员提供虚假的财务资料,伪造你单位2017年取得并认证抵扣的开票方为“深圳市***贸易有限公司”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金已自行转出的事实,企图少缴增值税税款660167.51元。你单位以上向检查人员提供虚假的财务资料,企图逃避、阻挠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税务检查的行为,情节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六条第(一)项有关规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条

纳税人名称 苏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码 91320***022570G

组织机构代码

纳税人识别号 91320***22570G

法人证件号码 4****************7

法人姓名 占某某

处罚结果 处你单位罚款,计50000元。

违法行为登记日期 2022-03-02

处罚决定书制作日期 2022-03-02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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