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苏州税一稽罚[2022]18号
案件名称 苏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票违法
处罚事由 在检查过程中你单位财务负责人向检查人员提供虚假的财务资料,伪造你单位2017年取得并认证抵扣的开票方为“深圳市***贸易有限公司”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金已自行转出的事实,企图少缴增值税税款660167.51元。你单位以上向检查人员提供虚假的财务资料,企图逃避、阻挠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税务检查的行为,情节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六条第(一)项有关规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条
纳税人名称 苏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码 91320***022570G
组织机构代码
纳税人识别号 91320***22570G
法人证件号码 4****************7
法人姓名 占某某
处罚结果 处你单位罚款,计50000元。
违法行为登记日期 2022-03-02
处罚决定书制作日期 2022-03-02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