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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税务局: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超过1万元,已被认定为恶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徐税稽一罚[2022]15号

案件名称 徐州***置业有限公司-其他违法

处罚事由 你单位在丰县开展建筑业务,取得广西兰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超过1万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已被认定为恶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

纳税人名称 徐州***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码 91320***0725J

组织机构代码

纳税人识别号 91320***0725J

法人证件号码 3****************2

法人姓名 宋某某

处罚结果 对你单位处以罚款5万元。

违法行为登记日期 2022-04-25

处罚决定书制作日期 2022-04-25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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