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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公告

发布日期:2021-12-28 11:27 来源:厦门税务

厦门鑫云轩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206562845021U):

你公司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通过虚假资金走账取得5份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用于抵扣进项税额,造成少缴增值税77746.25元、城市维护建设税5442.24元,属于虚开发票和偷税行为。鉴于你公司采取走逃失联方式拒不配合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对你公司处以少缴增值税税款2倍的罚款155492.50元,处以少缴城市维护建设税2倍的罚款10884.48元,合计处以罚款166376.98元。

因你公司相关人员无法联系,采取其他方式也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的规定,现将《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厦税二稽罚告〔2021〕858号)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你公司有陈述、申辩、听证的权利(具体违法事实、证据及依据你公司可前来我局查阅),可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不提出,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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