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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税务局稽查局:公告

11-19 厦门市税务局稽查局 我要评论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稽查局公告

发布日期:2022-11-18 15:57 来源:厦门税务

厦门玖发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206678280616A)

因你单位未按期履行《税务处理决定书》(厦税稽处〔2022〕48号)及《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厦税稽罚(厦税稽罚〔2022〕18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规定,对你单位作出《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稽查局催告书》(厦税稽强催〔2022〕9号),催告书主要内容为:

请你单位自收到《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稽查局催告书》(厦税稽强催〔2022〕9号)之日起十日内缴纳税款41907174.85元、罚款46097892.34元。

逾期不履行,我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第八十八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依法强制执行。

你单位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请你单位在收到催告书次日起三日内提出,逾期不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因你单位相关人员无法取得联系且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现予以公告送达。

请你单位及时到我局执行科(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南路220号6楼)领取《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稽查局催告书》(厦税稽强催税稽强催〔2022〕9号),否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2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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