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公告
发布日期:2022-01-07 09:59 来源:厦门税务
厦门润豪实业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2067054650436):
因你单位没有履行《税务处理决定书》(厦税二稽处〔2021〕848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三条规定,对你单位作出《税务事项通知书》(厦税二稽通〔2022〕25号),通知书主要内容为:
限你单位自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厦税二稽通〔2022〕25号)十五日内缴纳增值税15274523.28元和以上相应滞纳金。逾期仍未缴纳的,我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有关规定处理。
因你单位相关人员无法取得联系且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上述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第一百零六条条第二款规定,现予以公告送达。
请你单位及时到我局执行科(地址:厦门市湖里区竹坑路8号二楼)领取《税务事项通知书》(厦税二稽通〔2022〕25号),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2年1月7日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公告
发布日期:2022-01-07 10:01 来源:厦门税务
厦门红双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350206302921577):
因你单位没有履行《税务处理决定书》(厦税二稽处〔2021〕856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三条规定,对你单位作出《税务事项通知书》(厦税二稽通〔2022〕26号),通知书主要内容为:
限你单位自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厦税二稽通〔2022〕26号)十五日内缴纳增值税14636623.56元和以上相应滞纳金。逾期仍未缴纳的,我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有关规定处理。
因你单位相关人员无法取得联系且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上述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第一百零六条条第二款规定,现予以公告送达。
请你单位及时到我局执行科(地址:厦门市湖里区竹坑路8号二楼)领取《税务事项通知书》(厦税二稽通〔2022〕26号),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2年1月7日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公告
发布日期:2022-01-07 10:03 来源:厦门税务
喜双盈进出口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20605839193XX):
因你单位没有履行《税务处理决定书》(厦税二稽处〔2021〕846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三条规定,对你单位作出《税务事项通知书》(厦税二稽通〔2021〕700号),通知书主要内容为:
限你单位自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厦税二稽通〔2021〕700号)十五日内缴纳增值税244382.03元、企业所得税1529239.35元、个人所得税367017.45元和以上相应滞纳金。逾期仍未缴纳的,我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有关规定处理。
因你单位相关人员无法取得联系且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上述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第一百零六条条第二款规定,现予以公告送达。
请你单位及时到我局执行科(地址:厦门市湖里区竹坑路8号二楼)领取《税务事项通知书》(厦税二稽通〔2021〕700号),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