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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地税发〔2007〕245号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版青岛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专用发票的通知
30 人阅读 2022-09-29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发票的管理,保障地方税收收入,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秩序,促进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工作的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启用新版青岛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专用发票(以下简称新版发...
青国税函〔2007〕238号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国家税务局非正常户管理办法》的通知
30 人阅读 2022-09-29
为了夯实税源基础,规范非正常户管理,建立正常的征纳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及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市局研究制定了《青岛市国家税...
青地税函〔2007〕186号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行政事业单位申报缴纳2007年度车船税工作的通知
30 人阅读 2022-09-29
国务院第482号令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自2007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车船税条例取消了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财政拨付经费单位的车船等免税规定,应按规定缴纳车船税,山东省人民政府的具体实...
青地税发〔2007〕166号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地方税务局企业境外投资税务变更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
30 人阅读 2022-09-29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企业境外投资税务变更登记暂行办法》业经今年第七次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单位要尽快向相关企业发放《企业境外投资基本情况登记表》和《企业境...
青地税发〔2007〕165号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地方税务局房屋装修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30 人阅读 2022-09-29
为加强我市房屋装修行业税收管理,堵塞税收漏洞。市局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青岛市地方税务局房屋装修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地税函[2007]141号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车船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30 人阅读 2022-09-29
现将车船税的有关规定明确如下:
一、关于征收范围划分问题...
青地税发[2007]160号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青岛市车船税代收代缴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30 人阅读 2022-09-29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办法》,认真做好我市车船税的代收代缴工作,青岛市地方税务局会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制定了《青岛市车船...
青地税发〔2008〕70号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青岛市市内四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税土地等级范围的通告
30 人阅读 2022-09-29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充分发挥城镇土地使用税调节土地级差收入的作用,报经青岛市人民政府同意,自2008年1月1日起,对青岛市市内四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税土地等级范围进行调整...
青国税发〔2008〕101号青岛市国家税务局、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30 人阅读 2022-09-29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9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具体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地税函〔2008〕48号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评估检查工作的通知
30 人阅读 2022-09-29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评估、检查工作指导意见》(青地税发[2007]104号,以下简称《意见》)自2007年5月印发以来,市内四区首先在市北分局进行了试点,市郊三区和五市已按照《意见》要求进行了纳税评...
青国税发〔2008〕49号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国家税务局配合外来涉税调查取证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30 人阅读 2022-09-29
现将《青岛市国家税务局配合外来涉税调查取证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报告市局政策法规处。...
青地税发〔2008〕47号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市内四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范围的通知
30 人阅读 2022-09-29
目前,我市市内四区城镇土地使用税仍沿用1998年确定的土地等级。由于我市城市建设的迅猛发展,城市中心的东移,以及去年城镇土地使用税单位税额提高等原因,致使市内四区的部分地段应税土地等级划分不合理。...
青国税发〔2008〕42号青岛市国家税务局、青岛市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转发《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银行代收费业务使用税务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30 人阅读 2022-09-29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银行代收费业务使用税务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10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自2008年3月1日起,全市统一启用《银行代收费业务专用发票》(以下...
青国税发〔2008〕36号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30 人阅读 2022-09-29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除《通知》中规定的优惠政策以外,2008年1月1日之前实施的其他企业...
青地税函〔2008〕23号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土地增值税清算主管税务机关的通知
30 人阅读 2022-09-29
近接分局请示,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因其机构所在地与开发项目所在地不一致,且因市局纳税地点规定调整,使得其在不同税务机关预缴土地增值税,所以要求市局对实施土地增值税清算的税务机关进行明确,为此特通知如下:...
青国税发〔2008〕107号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国家税务局行政审批事项工作规程(2008年修订版)》的通知
30 人阅读 2022-09-29
按照《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下发〈青岛市国家税务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青国税发〔2007〕14号)规定的程序,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变动情况,在向全系统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市局对《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青岛市...
青地税发〔2008〕131号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行政效能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30 人阅读 2022-09-29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行政效能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经两次征求各基层局意见并经市局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地税函〔2008〕3号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07年度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年审的通知
30 人阅读 2022-09-29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3]121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07年度自开票纳税人年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青地税发〔2007〕222号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年底前按新的单位税额标准清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告
30 人阅读 2022-09-29
2006年12月30日,国务院以483号令发布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决定》,规定自2007年1月1日提高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税额标准幅度,并将征收范围扩大到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
青地税函〔2008〕91号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部分单位和行业河道工程维护管理费征收体制和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30 人阅读 2022-09-29
根据《青岛市水利局关于调整部分单位和行业河道工程维护管理费征收体制和标准的函》(青水政函字〔2008〕6号),我市部分单位和行业河道工程维护管理费(以下简称河维费)的征收管理进行了调整,现通知如下:...
青国税发〔2008〕96号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普通发票行政审批取消和调整后有关税收管理问题的通知》的补充通知
30 人阅读 2022-09-29
为加强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后有关普通发票管理,市局下发了《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普通发票行政审批取消和调整后有关税收管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青国税发〔2008〕74号)。文件下发后,各基层局及时对文...
青国税发〔2008〕93号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执行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30 人阅读 2022-09-29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执行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5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青地税发〔2008〕106号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清查工作的通知
30 人阅读 2022-09-29
为了进一步贯彻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落实《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税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14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清...
青地税发〔2008〕95号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所得税收入分析和税收管理的通知
30 人阅读 2022-09-29
今年以来,由于受新企业所得税法政策调整的影响,我局企业所得税收入情况不容乐观,前四个月累计入库企业所得税120039万元,比去年同期(131679万元)减收11640万元,减幅达8.80%。...
青地税发〔2008〕83号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恢复征收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等“四费”收入的通告
30 人阅读 2022-09-29
因山东省地税局“大集中”征收系统的调整,青岛市地税局在2008年1月至4月暂未受理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旅馆业增容费、发展旅游事业费、外债偿债基金(以下简称“四费”)的申报缴纳。目前“四费”征收软件已经开发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