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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平湖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国家税务总局平湖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平湖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平湖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

全文有效

2018.7.20

为贯彻落实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要求,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平湖市税务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平湖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平湖市税务局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平湖市税务局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名称

发文时间

文号

1

关于印发《欠缴税款人员不准出境通报备案操作办法》的通知

2009年4月27日

平国税管[2009]3号

2

平湖市国家税务局 平湖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局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

2009年7月2日

平国税政[2009]14号

3

平湖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社会保险费欠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2009年7月28日

平地税规费〔2009〕1号

4

关于加强跨地区经营建筑安装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

2009年9月15日

平地税税政〔2009〕35号

5

平湖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

2012年9月19日

平湖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1号

6

平湖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2016年9月15日

平湖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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