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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通告2020年第2号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关于第二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窗口停止办理房地产交易税费纳税(退税)申报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关于第二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窗口停止办理房地产交易税费纳税(退税)申报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通告2020年第2号

全文有效

2020.6.9

为了进一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持续推进“一件事”落实落细,高质量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于2019年9月对主城区(不含萧山、余杭、富阳、临安、大江东)房地产税费征管模式进行了调整,目前属地管理模式已平稳运行。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6月15日起,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窗口(庆春路155号中财发展大厦)停止办理房地产交易税费纳税(退税)申报,不含网上申报产生的退税。纳税人可就近在主城区(不含萧山、余杭、富阳、临安、大江东)各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房地产交易税费纳税(退税)申报。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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