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税务局稽查局2019年度异常稽查对象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全文有效
2019.6.13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税总发〔2015〕104号)总体部署和总局、省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市稽查局决定开展2019年度异常稽查对象随机抽查工作,现制订工作方案如下:
一、抽取方式和条件
(一)抽取方式:通过“金税三期税务稽查双随机工作平台”定向随机抽取。
(二)抽取条件:
1.异常稽查对象名录库中状态为正常的企业;
2.注册登记类型为内资企业、港澳台上投资企业或外商投资企业;
3.异常事项类型为“存在其他异常情况的”;
4.抽取户数:45户
二、工作方式
本次随机抽查不组织企业自查,采用直接重点检查的方式开展。
三、时间安排
本次检查所属期间为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若企业存在重大涉税问题的,追溯到以前年度。
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2019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