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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缙云县税务局关于征求《缙云县进一步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工作总体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缙云县税务局关于征求《缙云县进一步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工作总体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缙云县税务局

征求意见

2020.5.6

为进一步引导纳税人树立“亩均论英雄”发展理念,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根据上级相关规定,我局起草《缙云县进一步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工作总体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附件一),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以下方式之一反馈:

1.电子邮件:510648566@qq.com;

2.传真:0578—3318159;

3.邮寄地址:缙云县五云街道好溪路11号,国家税务总局缙云县税务局税政股。

缙云县进一步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工作总体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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