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 丽水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20年度获得免税资格非营利组织名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 丽水市财政局
全文有效
2020.12.28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浙财税政〔2018〕11号)等有关文件的要求,现将2020年度起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获得免税资格有效期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特此公告。
附件:2020年度起获得免税资格非营利组织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