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地方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与海南海世界旅行社有限公司行政非诉执行裁定书
发布日期:2018-11-09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7)琼0106执2706号
申请执行人:海南省地方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住所地海南省海口市华信路。
法定代表人:柯哲丰,局长。
被执行人:海南海世界旅行社有限公司,住所地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秀东路。
法定代表人:江尉,执行董事兼经理。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海南省地方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与被执行人海南海世界旅行社有限公司行政非诉执行一案中,本院(2017)琼0106行审13号行政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拒不履行该行政裁定书所确定的义务。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经查,没有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也未能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符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条件,应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次对本院(2017)琼0106行审13号行政裁定书的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张运坤
审判员 林梅意
审判员 邢益伟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日
书记员 陈 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