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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与姜雪涛逃税纠纷执行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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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与姜雪涛逃税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日期:2019-02-27

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鲁1002执2649号

申请执行人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姜雪涛,女,1972年7月14日出生,汉族,住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与被执行人姜雪涛逃税纠纷一案中,协助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因委托法院委托手续有误而未能扣划。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之规定,通知如下: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2018)鲁1002执2649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一九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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