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费
留言时间:2020-01-08
咨询对象 安徽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您好,我公司在酒店举行营销会议,酒店给我公司分别开具了会议费,餐饮费和住宿费发票。请问因此会议发生的餐饮费和住宿费发票能同会议费发票一同计入公司会议费中核算吗?还是按业务招待费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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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1-17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税法对会务费没有规定相关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具体会议费、业务招待费在会计处理中的核算,建议参考会计制度规定。感谢您的咨询,本次咨询仅供参考,如仍有疑问请拨打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