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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税务局: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解疑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解疑

留言时间:2022-01-01

纳税人所属地

安徽

问题内容

由于我并不是每年都能考取职业资格证书,但我之前考取的证书二级建造师、试验工程师、中级职称证书,要求取得证书后都要不停的进行学时制继续教育,当然包括2022年也有继续教育,所花费的也是一笔不小的费用,这种情况2022年的继续教育能否填报扣除项?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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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2-01-04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缴费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三条 纳税人享受符合规定的专项附加扣除的计算时间分别为:(二)继续教育。……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为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请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根据您描述的情况,2022年未取得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相关证书的,不能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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