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被企业盗用,虚报个税
留言时间:2020-04-03
咨询对象
安徽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我今天用个人所得税APP查询个税,发现存在 合肥东之旭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的工薪资金明细,到我从未在此公司任职,是此公司盗用本人信息,虚报个税。请问如何解决?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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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4-03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只要该公司给纳税人做过雇员个人信息报送,且未填报离职日期的,该公司就会出现在纳税人的"个人所得税"APP的任职受雇信息中。解决办法如下:如果是纳税人从未任职的单位冒用的,可在"个人所得税"APP个人中心的任职受雇信息中点开该公司,然后在右上角点击【申诉】,申诉类型选择"从未任职",填写补充说明点击【提交】后,由税务机关展开调查。 点击申诉后,"个人所得税"APP相关任职受雇信息将不再显示。后续处理结果会通过"个人所得税"APP主页的消息提醒反馈给纳税人或纳税人通过"异议处理记录"进行查看,敬请留意。
感谢您的咨询,本次咨询仅供参考,如仍有疑问请拨打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