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委托代扣代缴协议协议是否可以办理三代手续费退款
留言时间:2020-04-03
咨询对象
安徽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我公司于今年3月初提交个税手续费返还申请资料,由于缺少19年度签订的代扣代缴协议,被本地税局人员告知按照上级单位要求无法受理。现询问,19年度未签订代扣代缴协议的是否可以通过其他替代方式处理,完成退费流程?已在个税扣缴客户端完成核对并获取结报清单,见附件
附件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4-15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财行〔2019〕11号规定:代扣、代收扣缴义务人和代征人应于每年3月30日前,向税务机关提交上一年度“三代”税款手续费申请相关资料,因“三代”单位或个人自身原因,未及时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上一年度“三代”税款手续费。
若退付手续费系统提示“无满足条件的退库银行账号,请到税务机关报送银行账号”,请先登录电子税务局维护存款账户账号信息。
若手续费退税审批流程中发现错误,税务机关可作废手续费退税审批流程并撤销确认。撤销完成后,可重新由税务机关查询并打印扣缴义务人的分户清册和结报单。具体情况需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核实。
感谢您的咨询,本次咨询仅供参考,如仍有疑问请拨打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