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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税务局:增值税减征季度申报问题

增值税减征季度申报问题

留言时间:2020-04-03

咨询对象

安徽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小规模纳税人季度未超过30万,本期应纳税额是0,但是3月开票税率是1%,输入第一季度不含税收入,税额自动带出来整个季度都是按3%的,和实际开票的税额是不相符,因为本身没超30万免税,那我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和附表增值税减免明细表还要填吗?我试着填了一下然后本期应补退税额为负数了,所以不知道怎么办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4-15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5号规定开具1%征收率增值税发票的,同时小规模纳税人季度申报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且未发生其他免税等特殊情形的,建议可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栏次,按系统对应的3%税额填写“小微企业免税额”即可。

   感谢您的咨询,本次咨询仅供参考,如仍有疑问请拨打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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