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优惠享受
留言时间:2020-03-31
咨询对象
安徽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某企业为一般纳税人,2019年12月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12月1日生效,12月开具发票销售额共27万元,请问该企业申报2019年第4季度增值税时,是否能够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按季3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4-08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对于纳税人在季度中间由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或由小规模纳税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期限核定为按季的,纳税人对应属期申报销售额均统一以季度销售额30万元的标准来判断是否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
感谢您的咨询,本次咨询仅供参考,如仍有疑问请拨打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