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降脚手架租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留言时间:2020-04-17
咨询对象
安徽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我司是生产升降脚手架,并负责操作人员到建筑项目工地安装。该升降脚手架租赁给他人使用,并且租金里含操作人员操作劳务费。财务2016 140公告第十六条说纳税人将建筑施工设备出租给他人使用并配备操作人员的,按照“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请问我司能否参照这条应税劳务开具9%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4-20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涉及到其他建筑服务,是指除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之外的各种工程作业服务,如搭脚手架等,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9%;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13%。
纳税人销售服务适用不同税率或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感谢您的咨询,本次咨询仅供参考,如仍有疑问请拨打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