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员工请假扣款是否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留言时间:2020-04-16
咨询对象
安徽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我单位规定,职工每次请事假,或者考勤迟到早退,相应从岗位工资扣减一定的金额,请问比扣减项是否属于税前扣除项,在应发工资中扣减?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4-26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扣缴义务人按支付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申报收入中不包括扣除的事假等部分金额。
感谢您的咨询,本次咨询仅供参考,如仍有疑问请拨打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