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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税务局:增值税资源综合利用

09-29 增值税资源综合利用 我要评论

增值税资源综合利用

留言时间:2020-04-15

咨询对象

安徽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废建筑模板(木板)属于增值税资源综合利用优惠政策目录中的“三剩物”吗?。三剩物是指采伐剩余物(指枝丫、树梢、树皮、树叶、树根及藤条、灌木等)、造材剩余物(指造材截头)和加工剩余物(指板皮、板条、木竹截头、锯沫、碎单板、木芯、刨花、木块、篾黄、边角余料等)。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4-24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三剩物指采伐剩余物、造材剩余物和加工剩余物,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废建筑模板不属于采伐、造材、加工剩余物,具体建议您根据实际情况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核实。

   感谢您的咨询,本次咨询仅供参考,如仍有疑问请拨打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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