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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税务局:个人所得税问题

09-29 个人所得税问题 我要评论

个人所得税问题

留言时间:2020-04-14

咨询对象

安徽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2019年1-3月由于帮员工的收入填高了所以个税缴纳多了,单位作为扣缴义务人帮员工缴纳个税缴纳多了却并没有在员工的收入中将个税部分扣除,因此这部分属于单位缴纳多了并不是员工个人缴纳多了,所以现在去年多缴纳的税可以退到公司吗,如何申请退到公司呢?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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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4-23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扣缴义务人应按照实际支付的工资、薪金,按月办理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您申报数据有误的,可以对2019年1-3月数据进行更正申报,确属多缴纳的税款,可向税务机关申请误收多缴退抵税,提供以下资料办理:

   《退(抵) 税申请表》 4 份;完税(缴款) 凭证复印件 1 份;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记载应退税款内容的资料 1 份;因特殊情况不能退至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原缴款账户的,提供由于特殊情况不能退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原缴款账户的书面说明,相关证明资料,和指定接受退税的其他账户及接受退税单位(人) 名称的资料1 份。

   感谢您的咨询,本次咨询仅供参考,如仍有疑问请拨打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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