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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税务局:收据已交增值税换开发票还用交增值税吗

收据已交增值税,换开发票还用交增值税吗

留言时间:2020-04-13

咨询对象

安徽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我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12月份一笔收入开了收据,并且该收据第四季度已经去税缴纳了增值税,1月份对方拿收据来换取普通发票,并且我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只开了这张发票,无其他收据及其他发票,还需要交增值税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4-22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已按照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定,将未开具发票收入申报纳税的,之后补开发票无需重复缴纳税款,但需要进行申报。

   建议您在补开发票当期在对应征收率栏次填写负数冲减,当期无其他应税收入的,据实申报即可。

   感谢您的咨询,本次咨询仅供参考,如仍有疑问请拨打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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