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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税务局:住房贷款利息专项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扣除

留言时间:2020-04-11

咨询对象

安徽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个税退税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利息一项:首套房首次贷款还款1-5月份,买房置换;首套房二次贷款还款12月份;目前专项扣除只扣除了1个月1000元。如何申请综合收入小于12万的退税?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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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4-21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如果纳税人没有申报过住房贷款利息扣除,那么其按照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购买的第二套住房,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只要纳税人申报扣除过一套住房贷款利息,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信息系统中就存有扣除住房贷款利息的记录,无论扣除时间长短、也无论该住房的产权归属情况,纳税人就不得再就其他房屋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在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税款环节未享受或未足额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可以在当年内向支付工资、薪金的扣缴义务人申请在剩余月份发放工资、薪金时补充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时申报扣除。

   二、如您2019年度内已预缴税额高于年度应纳税额,无论收入高低,无论退税额多少,都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请退税。您可通过以下方式办理:

   (一)自行办理年度汇算。

  (二)通过取得工资薪金或连续性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

   (三)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受托人需与纳税人签订授权书。

   个人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 APP、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可以方便快捷地通过网络远程办理年度汇算,推荐您使用该方式,并根据软件提示和引导完成申报。网络方式办理年度汇算的, 获得退税时间相对更快, 缴税更加便捷, 还可以随时关注本人的申报、退税(补税)进度。

   感谢您的咨询,本次咨询仅供参考,如仍有疑问请拨打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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