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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税务局:小规模纳税人报税问题

09-29 小规模纳税人报税 我要评论

报税问题

留言时间:2020-04-22

咨询对象

安徽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餐厅一个季度的发票定额是270000,每个月是9万,想问下我4月份报1/2/3月份这个季度的税是多少,怎么算,上个季度开的发票才几万,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的话是这个季度是交多少税,怎么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4-30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疫情期间提供餐饮服务的,可享受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规定,对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免征增值税。

   建议您核实情况,如税务机关核定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一季度实际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具体可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核实。

   感谢您的咨询,本次咨询仅供参考,如仍有疑问请拨打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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