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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税务局:关注!我司员工因病离逝,但我司仍有他以前年度的工资绩效尚未发放,现在对其补发工资绩效是否需要代扣申报个税,需要请问如何申报(身份证号已注销)

关于个税问题

留言时间:2020-04-24

咨询对象

安徽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我司员工因病离逝,但我司仍有他以前年度的工资绩效尚未发放,现在对其补发工资绩效是否需要代扣申报个税,需要请问如何申报(身份证号已注销)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5-07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和《民法通则》 已离世的纳税人纳税义务也随之消亡,故不需要代扣代缴分人所得税。如果存在恶意偷税行为的另当别论。建议与当地主管税务局进一步核实确认。

    感谢您的咨询,本次咨询仅供参考,如仍有疑问请拨打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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